3.15不是中国独有,因为它的全名叫“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但是3.15晚会大概是中国特色,因为国外不多见“CCTV”这样的“央”字号电视台吧。
据说,3.15这个大日子基于美国肯尼迪总统1962年3月15日的国会咨文——《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四权利”: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20多年后的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这个日子规定了下来。
说到美国,确实是一个让车企闻风丧胆的国度,可能这也是为什么人家美国不用搞3.15晚会,不用作秀的原因之一吧。
去年大众排放作弊案之后,不少人说美国故意要把大众搞残。不过,美国法院和政府对车企一向下手比较狠,只不过以前的案例都是针对汽车安全性,大众弊案开了一个天价环保罚款的先例。借此,凤凰汽车带您扒一扒美国几个汽车天价罚款案例。(非完全统计)
1978年福特油箱着火:1.2亿
1971年,福特在美国市场推出了一款低油耗的廉价车Pinto,以抵抗日本车的强势登陆。新车投放的第二年,在加利福尼亚州高速,一位Pinto车主被追尾,碰撞引发大火,司机当场死亡,唯一的乘客全身大面积烧伤。
原告的律师把福特汽车告上了法庭,认为Pinto设计有硬伤,离合器距离油箱太近,中等强度的碰撞就能引发爆炸。
如果只是这些,那就只是一个普通的民事赔偿案。但事实要复杂一些。
官司从1971年打到1978年,虽然Pinto此类似事故并不多,但是原告律师指出福特汽车有重大过失或故意,要求天价惩罚性赔偿。律师举证表明,福特汽车事先已经了解到车辆存在碰撞漏油风险,但为了节省增加减震器的费用,而选择忽视风险的存在。
最后,加州陪审团判定原告胜诉,福特1.25亿美金天价赔偿成立,还不包括给受害者的死亡、医疗、精神等补偿性赔偿。
按照美国法院的常规做法,加州法庭实际核定的惩罚性赔偿金额为350万美元。350万虽然与1.25亿相差很多,考虑到1978年美国的人均年收入为1万美金,350万美金的个案赔偿也是相当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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