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汽车 - 热点推荐 - 正文

南京网约车新规实施:每笔订单需公布乘客车费 司机实际收入、抽成

(原标题:南京网约车新规实施:每笔订单需公布乘客车费 司机实际收入、抽成)

快科技2月15日消息,新修订的《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已于2月14日正式施行,这是自2017年首版办法实施以来,南京首次对网约车管理政策进行系统性修订。

新规聚焦抽成透明、权益保障、合规监管等核心领域,相比旧版,《办法》还对运营车辆、户籍限制等方面,多处降“门槛”。

针对网约车平台“抽成不透明”等,《办法》规定平台应公开抽成比例上限,并在每笔订单完成后,在驾驶员端列明“乘客支付总金额、驾驶员实际收入、抽成”。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强制驾驶员接受“特惠价”“一口价”订单;驾驶员对抽成超过网约车平台公司对外公布上限的,可以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同时,平台不得直接参与车辆调度及驾驶员管理,不得侵犯乘客约车选择权。

车辆方面,将准入条件从“初次注册登记”放宽至“距初次注册登记不超过2年”,取消“车身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等额外加装要求。

具体技术指标上,新能源汽车车辆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其中纯电动汽车续航里程达到300公里以上,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达到50公里以上;燃油汽车车辆轴距达到2700毫米以上,发动机功率达到100千瓦以上。

驾驶员方面,删除“本市户籍或居住证”条款,但需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询价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

询价信息已提交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