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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二手宝马被调表20万公里!法院判车商退一赔三 共退赔58万元

来源:快科技 2025-12-09 18: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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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男子买二手宝马被调表20万公里!法院判车商退一赔三 共退赔58万元)

快科技12月9日消息,据报道,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披露了一起买卖二手车,车商销售欺诈的案例。

诉讼文书显示,王某系专业二手车商,2023年11月13日,王某通过微信朋友圈编辑照片和文字介绍宝马535Li案涉车辆。

12月30日,李某通过微信向车商询问车辆车况,车商将案涉车辆的出险记录、4S店维保记录、仪表盘照片发送给李某,仪表盘照片显示里程数为176637公里。

2024年1月1日,李某联系王某现场看车后达成购车协议,并支付14.5万元购车款。但提车不到1月时间,李某发现车辆的仪表盘公里数突然显示为290000公里。李某微信联系车商王某,对方回复他不懂,要询问汽修师傅。

随后,李某将车商王某起诉至法庭,一审法院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案涉车辆鉴定,结果显示,车辆存在两次调表情况,实际行驶里程已达375089公里以上,两次调表时间均在王某出售车辆之前。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系专业二手车商,有能力和义务核实车辆实际行驶里程,并告知消费者。

一审庭审中,王某自认其在售车时已知晓案涉车辆的公里数不准确,并将上述情况告知李某,李某对此不认可,同时车商王某也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已如实将里程数不准的情况告知李某。

双方签订的《车辆转让协议》中载明的“车辆状况以实际为准,表显公里数不代表实际公里数”,该条款系王某提供的合同版本中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系不合理地减轻出卖方的责任,该条款应属无效。

因此,王某销售案涉车辆时明知表显公里数不准而未对真实公里数进行查验,且未将上述情况如实告知李某,该行为应认定为欺诈。

最终,法院判决双方撤销二手车买卖合同关系,王某向李某返还车辆转让款145000元并赔偿435000元,合计580000元;李某向王某返还宝马牌535Li二手小轿车一辆。

一审判决后,王某不服上诉。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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