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媒体报道北京一些想购买电动汽车的消费者在“最后一公里”受到小区物业的阻拦,让我们不得不对这些物业管理公司“刮目相看”。
电动汽车低廉的使用成本和使用过程中不造成污染的特点,符合未来交通技术发展方向。但是,电动汽车现阶段充电不方便也是不争的事实。如果在自家小区就能方便地充电,无论对解决电动车主的“里程忧虑”还是对减少雾霾、提高空气质量而言,都是一件好事。
这样一件好事,却在许多地方遭遇了物业公司这一最不应该的“拦路虎”。众所周知,物业公司是受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对小区的安全正常运行进行管理的——名为管理,实为服务。只不过,这一挂上“管理”的名头,有些物业公司就有些分不清主次了,业主要办点事情反而得求着物业公司了。有的好不容易把事办了,还得想尽办法收费,从中捞一笔。
物业公司的权力是小区全体业主赋予的,但反过头来变成骑在业主头上的“地主老财”,就值得推敲了。毕竟,业主花钱请物业公司进来,是让他们提供服务的。业主想安装充电桩,确实关系到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等多方面问题,确实应当考虑对其他业主的影响。但即便如此,否决权也应当在代表业主意志的业主委员会手中,而不是由物业公司越俎代庖说了算。
对于这种物业公司,政府部门要惩罚,我们只能说一句:“活该”。并且,对这类打着“为了大家好”的旗号而为自己省事的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完全有理由将他们换掉。
在电动汽车的推广上,与这些物业公司具有类似风范的还有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他们通过设置“地方目录”等手段,对符合市场需求的外地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新能源产品“使绊”,把本地产品保护得好好的,迫使消费者缩小选择范围,这种懒政行为与小家子作风,也当好好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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