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杭州市以汽车保有量达200万以上为限牌条件,而去年南京的机动车保有量就达到了180万辆,那么,南京如果限牌有可能选在什么时机呢?
限牌必须“三步走”
《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13条明确规定,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的需要,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限制市区机动车的保有量。此条的第二款对包括限牌、拍卖牌照、摇号授牌等在内的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的措施给予了程序性规定,即“应当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在实施30日以前向社会公告”。
“我们的地方法规适用于全省每一级人民政府,即各个市(县、市)人民政府必须绝对遵循。”刘克希说,根据这个程序性的规定,在全江苏任何市县,要实施限牌或拍卖牌照必须要经过三个程序,任何一个程序都不可逾越。
第一步:应当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法规上的‘应当’,就是‘必须’,是强制性规定,也就是必须通过电视、报纸等大众媒体公开征求社会方方面面各个阶层人士和各个社会团体的意见,而不是机动车管理部门由自己决定。”刘克希说。
第二步:即使公安部门或当地政府经过调研并公开征求意见后,认为需要限牌,还要经过一个程序,即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刘克希解释,“人大常委会可以从更高层次看本地是否需要限牌,如果否定了,打来报告也没有用;即使肯定了,也还要经过第三道程序
第三步:必须在实施30日前向社会公告。“应该说,这一条就相当于一颗‘定心丸’,江苏的老百姓完全不用担心一夜限牌,也用不着听信某些汽车销售商的蛊惑,可以在这30天以内,根据个人的需要理性消费。”刘克希表示。
江苏境内“一夜限牌”即违法
如有关部门硬是一夜之间限牌,咋办?刘克希坦言在南京这种情况“不可能”。“在依法行政已经强调这么多年的情况下,南京市政府绝不可能做违反地方法规的事。违反三个程序中任何一个程序,就是是违法的、没有效力的,有关负责人还要受到法律追究。”
《条例》是2001年通过的,2004年做过修订。去年年底修订时特地增加了第13条,就是为了有效防止突袭性的限牌等可能出现的动作。
“大气污染为社会普遍关注,防治污染是整个社会的一件大事,修订《条例》的时候考虑到了限制机动车保有量的必要性,但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防止出现恐慌心理,条例增加了具体可操作的程序性和实体性规定。”刘克希说。
针对有些人囤积二手面包车以博利的行为,刘克希认为,江苏的法规无空可钻。他建议市民提高法律意识,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和保护环境的需要决定买不买车、何时买车,千万不要相信谣言或者是经销商模棱两可的“鬼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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