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汽车发达地区市场化的治堵方式,是采取区分不同排量的车辆征收不同的税费、依据燃油消费量而课征的燃油税费、在特定时间对特定区域进行收费通行等等措施。其本质是利用经济手段大幅提高大排量机动车、拥堵时间和地点的车辆使用成本,从而促使人们的出行需求和出行价格达成一个基于市场的平衡,形成一个相对公平的机动车消费和使用机制。
显然,相比于简单的限制上牌,还有许多市场化的方式可以实现减少拥堵和污染的方法。但问题是,地方政府到底有没有进行市场化调控的能力?目前来看,地方政府手中几乎没有几张牌可打,限制机动车上牌是一种简单可行,而且几乎是唯一的选择。
从购车环节来说,购买汽车行为所需要交纳的价外税最主要的是车辆购置税,这是国税中的一种,其计征比例不由地方政府决定。目前,国内实施的车辆购置税统一为10%。此前,为了提振汽车消费,1.6升以下排量的机动车车辆购置税曾下浮到7.5%,但此项政策现已终止。同时,每年计征的车船税虽然是地方税种,但其征收金额有限,不足以对消费者购买的车辆的排量产生影响。
在使用环节,燃料价格占汽车使用成本的比例甚高。目前,我国的汽、柴油零售价格处于管制中,且没有价外税。而价内税中最主要的消费税和增值税也是国税。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不可能根据当地的情况,自行对附加于燃油的税费进行调节,以提高车辆使用成本。
另外,如果需要在某些特定时间和特定区域收费通行,或大幅增加市区停车费用。则需要较大的资本支出以更新基础设施,而且往往还需要车主积极配合,执法成本较高。因此,在城市管理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很多城市不具备实施此种方案的条件。
总的来说,每个城市都有自身的特殊需要。在这种条件下,以高度集中和一刀切的方式操作政策工具,无疑不符合现实需要。向地方政府释放更多的政策选择,或许是市场化调节车辆使用状况的前提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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