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老旧机动车补助最高达21500元

来源:淘车网 作者:李冬 2014-09-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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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昨天(2014.9.11)北京市官方11日宣布:对于2014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期间报废老旧机动车的车主,在享受现行方案所规定车均6000元补助基础上,车均再增加3000元的补助额度,最高增加补助额度可达5000元。比如,小客车报废补助由7000元/车提高至9500元/车,大客车由16500元/车提高至21500元/车。


       目前,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550余万辆。研究表明,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的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分别占各类污染物总量的86%、32%、56%。PM2.5来源中机动车占本地排放源的31.1%。机动车排放污染已成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来源之一。另有分析表明,在世界各国城市,排放污染最严重的老旧车虽然仅占保有量20%左右,但排放量却占机动车排放污染总量的50-60%。为此,多年来,北京市通过采取疏堵结合方式,首先促进高排放黄标车淘汰,2003年首先实施黄标车在二环路内限行的措施,2008年奥运期间黄标车全市禁行,2009年又将黄标车限行范围扩至六环路以内。同时,在2009至2010实施了政府补助黄标车淘汰的经济政策。    
       这次临时调整补助标准,是基于北京市财政局、市环保局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临时调整我市老旧机动车报废补助标准的通知》。据悉,提高后的报废补助标准,按照车辆不同类型、使用年限和排放污染量有所区别,重点激励污染严重的中、重型柴油车。政府补助范围、具体实施办法、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仍按照《现行方案》执行。这则通知明确,对于在今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期间报废老旧机动车的车主,在享受《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2013-2014年)》(简称《现行方案》)所规定车均6000元补助基础上,车均再增加3000元的补助额度,最高增加补助额度可达5000元。
       此次老旧车淘汰补助政策将于年底结束,车主申请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请车主及时办理各项手续。老旧机动车转出时间以公安交管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转出时间为准,报废时间以公安交管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注销时间为准。该政策实施三年来效果显著,截至2014年8月底,已累计淘汰老旧机动车113万辆(其中国一、国二标准车31万辆),共投入财政补助资金29.06亿元,其中100万车主淘汰旧车并更换新车,实现机动车排放的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年减排38.24万吨。
       此举进一步改善北京市空气质量,加快老旧机动车更新淘汰速度优化了机动车结构,促进减少排放,使本市80%以上的机动车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结构与发达国家大城市基本一致,同时也带动了经济发展,为全国下一步控制老旧机动车污染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为进一步强化老旧机动车排放的控制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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