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新疆阿克苏6月起购买二手车必须签订协议

来源:淘车网 作者:刘泽豪 2014-06-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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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车必须签订协议。近日,淘车网从新疆阿克苏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6月起,阿克苏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与地区各二手车交易市场(公司)签订《2014年度二手车交易市场、交易公司监管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以更好地开展无牌无证机动车的专项治理工作。

《责任书》中详细规定了二手车交易市场(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责任书》指出,二手车交易市场(公司)在车辆交易中必须与买卖双方签订交易协议,协议中需包含车辆交易过户的相关规定文件,双方签名,留存二手车交易公司资质及买卖车主的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后15日必须过户。二手车交易市场(公司)开具交易发票,必须凭借二手车交易公司和车辆买卖双方的交易协议才能开具,并且交易市场(公司)应该留存协议的复印件。二手车交易市场(公司)有义务督促买卖双方到地区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如若不来,交易市场(公司)可以申请锁定车辆业务。

《责任书》中还提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公司)在每周五13时前向所在辖区车管所递交一周车辆交易协议(包括交易数量、过户数量、未过户数量、需要锁定车辆号码等)。

据阿克苏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有6条,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报废、拼装车辆上路行驶,使用伪造、变造、挪用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故意遮挡号牌、悬挂单面号牌上路行驶,驾驶未年检机动车,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不登记以及其他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该负责人提醒,机动车在交易后30日不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将会被锁定,车管部门会暂停该车的业务。若在车辆转移登记过程中,机动车人不配合,可以向车管部门申请锁定车辆业务,锁定期间车管部门不予年审。

截至目前,阿克苏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登记在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有2家,在阿克苏市祥云机电城二手车交易市场的交易公司有18家,其余仍在登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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